党风廉政
洞泾镇纪委组织镇资产公司干部学《条例》学《细则》

516日,为切实做好洞泾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洞泾镇纪委组织镇资产公司干部集中学习《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洞泾镇农村集体资产投资、处置监督管理细则》。

在学习中,镇纪委书记刘春辉结合审计发现问题、集体资产经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对上海市人大新颁布的《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镇经联社新制定的《洞泾镇农村集体资产投资、处置监督管理细则》进行解读,镇资产公司干部结合工作实践交流了学习体会并对如何规范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通过学习,镇资产公司干部统一了对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做好集体资产台账登记、规范开展集体资产经营行为、防范集体资产经营风险等工作的认知水平。

学习后,镇纪委向镇资产公司布置了开展镇集体资产专项督查工作任务,要求镇资产公司在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集体资产家底、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排摸集体资产出租、出售、投资、合作等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