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4-18阅读次数:】
案件名称
王冬明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180601037
自然人姓名
王冬明
处罚事由
擅自倾倒建筑垃圾
处罚依据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
处罚决定日期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其他信息
无